红色文化制度是红色文化的制度层面,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形成的重要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等规范层面的呈现物。红色文化制度对于红色文化的发展至关重要,正式因为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制度建设,及时地将红色文化成果利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红色文化才能历久弥新,不断支撑中国人民夺取奋斗征程上的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文化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的革命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等一系列规范体系和行为模式[8],体现在推动党的各项事业向前发展的各种规章制度、政策法规中,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将红色文化通过制度化演变之后的理论成果。
学界普遍认为,红色文化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的、顺应历史潮流的演进过程,而且也是文化在特定制度环境中逐步成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文化通过制度化演变为文化制度,成为文化价值背后的支撑体系,再通过工作准则、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表现出来。因此,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文化制度从本质上来讲,等同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过程中利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的红色文化成果,这些成果不是抽象的,而是通过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出来,再上升为理论、纲领、制度这些规范层面的呈现物。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文化制度首先表现在党的各项文献著作与政策法规中,这些以物质形式表现出来的红色文化制度遗存涉及到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在制定各项文献与政策法规的标准和准则;其次表现为一系列体现马克思主义原则、立场、观点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等上层建筑,周宿峰指出,红色文化制度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它把以红色文化为主的各种文化资源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对象,规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红色文化生产力在当时文化空间中的发展路径;但归根到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文化制度是红色文化制度化之后的理论成果,是在红色精神文化和红色物质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制度化形态,通过这一过程,中国共产党将红色文化的主流价值观念通过特定的系统程序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心理特征和思维方式,更好的发挥红色文化对人的行为模式的调节规范作用,促进人们内心自主的心理认同以及行为改变,彰显出强大的红色文化感召力和生产力。
(二)红色文化制度的来源
红色文化制度来源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的恢弘实践,来源于人民的需要和革命形势的需要,来源于中国共产党对革命形势的精准预判,来源于维护党的长治久安的必要规范。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文化制度,代表了红色文化制度的创设开端,在红色文化制度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不同历史阶段,红色文化制度的建设重点也各有不同。
大革命时期,得益于五四运动之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地上的传播,1921年 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了。尽管初生的中国共产党很快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核心,但仍然面临着建设党、规范党的任务,这一时期红色文化制度建设的重点就是对新生的中国共产党进行建设。中国共产党通过反抗北洋政府的统治、不断发起工人运动、与国民党开展合作等宣传自己的主张、扩大自己的影响,并注重完备自身制度,不断修改《党章》,十分重视党的组织、宣传建设。例如,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次规定了党的工作机制和执行机构的运行规范,三大之后发布的《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议案》、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的决议案》都对党内组织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成为红色文化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经过早期快速的组织发展,到1927年4月中共五大时,已有近5.8万名党员,并具有了规范的入党、介绍新党员、缴纳党费等组织生活流程,初步实现了从组织和制度上建党。